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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推进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

时间 : 2025-09-11 11:22:13 来源 : 南方日报网络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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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月10日,据省应急管理厅消息,今年以来,全省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企业达40.9万家,覆盖率达99%;企业内部报告事故隐患共20.6万项,整改率达98.3%,发放奖励金额2276.8万元。

  今年2月,《关于建立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》正式实施,创新性提出“双重激励”机制,标志着广东安全生产治理进入新阶段。

  什么是“双重激励”机制?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,一方面,对企业员工内部报告且企业正在积极整改的隐患,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;另一方面,要求企业对报告隐患的员工给予重奖,激发全员参与,“这解决了过去员工‘不敢报、不愿报’和企业‘整改动力不足’的双重困境。”

  政策落地后,央企、国企与大型民企率先破局,探索出各具特色的激励模式。

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广州石化”)建立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》,包含全员隐患排查奖励、发现重大安全环保隐患奖励、直接作业环节管理先进装置奖励等六个模块,并通过“低头捡黄金”“最负责任员工”评比以及“安全随手拍”三项机制开展。

  “如今每个月的隐患整改率可达80%,今年以来公司累计发放奖励超50万元。”广州石化化工2部HSE副总监黎道然介绍,仅以拥有372名员工的化工2部为例,平均每个月可上报隐患近700条,获得“低头捡黄金”奖励金4000元左右。

  “让员工‘主动化’成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力支撑。”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伊斯科”)相关负责人介绍,公司制定《安全奖惩管理制度》,明确每月拨出2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安全奖励,对提出合理化建议、制止违章行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及时奖励。

  “每条隐患奖励20元,只要上报,奖金随后就到。”伊斯科安全总监廖小林介绍,该制度实施以来,全员参与率大幅提升,其中一线员工占比超80%;从发现隐患到完成整改的全周期平均时间缩短50%,隐患整改率从原来的70%—80%提高到95%以上,员工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。

 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完善报告奖励机制,广东还依托“万名专家下基层 服务帮扶促安全”行动,重点围绕报告渠道公示、隐患受理流程、评估分级管理、奖励及时兑现、内部闭环处理五个方面开展指导。截至目前,共2.54万人次专家深入1.85万家企业,并根据企业规模、行业特点提供差异化指导。